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类供应商管理,落实供应商“择优劣汰”的管理机制,依据《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》(中交集招[2017]3号文)有关规定,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组织分子公司、项目部对2017年度有合同关系的供应商进行了量化考评考评,对没有合同关系的供应商进行了符合性审查。考评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。
目前量化考评及符合性审查工作已结束,现对结果进行通报(详见附件),请有关单位按《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》(中交集招[2017]3号文)相关要求执行。
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2018年2月11日